大妈偷走榴莲嫌是生的找店家退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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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大妈偷走榴莲嫌是生的找店家退钱,老板:第二次来偷才报警


 1.必须给大妈退。 这榴莲如果正常渠道卖出,人家找回来是不是应该给退。大妈零元购也是“购”,商品出问题了,店家要负责到底


 2.榴莲从发货地出来就不一定包熟,但是商家都会有自己的售后,买到手生包死包肯定该退退,该换换,但是你这个偷的榴莲我管你?正经买的买到生的不会给你售后吗?


3.我们这样的大妈可是不少,不能说是个别,不然南阳也不会有集体盗窃发生,现在的社会,道德滑坡是不可否认的现实,而且下滑得简直没有底线


4.还是我国的法律太讲人情了,年纪大了就算了,我们应该尊重的是人的德行而不是年龄,这个大妈道歉欺诈应该一起起诉关起来,现在已经不敢扶老人了,因为谁都不知道他会不会讹你!!


5.老板:刚进的货,还没卖出就不见了一个,然后你找我退货...


6.人要自重,不因小利丢了人格


7.人生百态,人性各异,世界之大,无奇不有。但真有人不知法为何物?决不能让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


8.生活源于艺术,但比艺术更精彩;冲着这位大妈艺术家的气质,就应该退钱……


9.偷榴莲的时候扎到手了,还得要赔偿医药费,误工费不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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