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房集团原董事长孟晓苏在直播连线中称,征收遗产税是社会进步的表现,是创造社会公平的表现。他表示:“我们中国我觉得要能够设定到1000万人民币作为起征点,过了1000万少征一点,真是到了大富大贵的一个人,不征就不应该了,那么应该逐渐提高。
一时间,是否征收遗产税成为社会的热点。
其实西方发达国家早就有遗产税了。其中英国早在1853年就开征了,美国1898 年的《战争收入法》也首次对10000美元以上的财产征收遗产税。韩国的话,三星会长高达699亿人民币的遗产税也曾火爆过一阵子。
为什么高速发展几十年的中国迟迟没有遗产税呢?
这里有历史渊源的,新中国成立之初,国家和人民都一穷二白,那有啥遗产啊!能填饱肚子就知足了。
后来搞经济建设,国家和人民逐渐富裕起来了……相应的税收立法工作过于滞后了。
但遗产税又必须有,也肯定会有,因为遗产税是实现十四五计划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,既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,依法保护合法收入,合理调节过高收入,税制改革就必须有所规划。
所以我支持遗产税,但目前不具可行性
因为征收遗产税的前提首先是技术上要精确掌握财产类别和数量,其次是技术上要能精确辨认资产跨境转移是正常贸易还是逃税;再次就是大家说的政治上可行;最后还要考虑对经济的冲击。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的因素是,社会主流意识是否认可遗产税。否则就会导致为此投入大量的税收力量,却收不到一点税,反而引发经济和政治上的负面后果。
而这些我们都准备好了吗?
另外,就目前世界上已有的关于遗产税的实际征收执行情况来看,很不乐观。一是不好执行,二是富人有多种手段逃避征税。所以这个税种到最后,实际被执行的大部分时候就只是普通人;富人税变成了中产税,甚至底层税,完全达不到削强补弱的目的,倒是有削弱补强的意味。
那问题来了,那时我们会犯同样的错误吗?